廠房通風設計是提高廠房內環境質量的重要環節,組織好廠房內部的進、排氣流,使廠房內獲得應有的新鮮空氣,並帶走影響工人健康和產品質量的大量餘熱、污濁氣流和有害氣體。當前在廠房自然通風設計中,應從以下向方面進行改進。合理設計進、排氣口面積。廠房自然通風是利用廠房內外空氣的溫度差所形成的熱壓作用和室外空氣流動時產生的風壓作用,使廠房內外空氣不斷交換,形成自然通風。但由於風壓作用受自然條件限制,具有多變性,無風時即無風壓作用,因此不宜作為廠房自然通風的動力考慮。按照有關規定,在熱加工廠房自然通風的設計計算中,僅考慮熱壓作用,風壓作用只作為一項補充因素。熱加工車間在生產過程中,散發大量的餘熱和灰塵等污濁氣體,惡化了廠房內部環境,必須通過有效地組織廠房自然通風,迅速排除餘熱和污濁氣體而改善內環境質量。當廠房高度和生產散熱量為一定時,合理協調進、排氣口面積,是提高廠房自然通風效果的關鍵所在。在廠房自然通風設計中,必須合理協調進、排氣口面積,力求進氣口面積不小於或大於排氣口面積,這應該是提高自然通風效果的極為重要和有效的技術措施。
多年來,台商像是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近年來國際間對資金的管制愈來愈嚴格,許多台商想要將資金移往別處,台灣當然也成為必然的選項之一,不過由於現在還卡在稅務問題上,就算有意願將資金回流的台商也紛紛打退堂鼓。
優通風設備惠租稅引導資金回台,投入政府重點產業
在現行的法制之下,任何的境外資金回台,都會被預設為「所得」,並按最低稅負制的20%稅率課稅。因此立委提出草案,希望趁著各國相繼實施CRS(國際共同申報標準,俗稱全球版肥咖條款)的同時,趁機以優惠的租稅引導台商把滯留在海外的資金流回台灣,這些錢也能再投資。
根據民進黨立委余宛如上個會期提出的《促進境外資金回國投資特別條例》草案,規畫以境外回流基金申報時間點的不同,分別課4%、8%和12%的優惠稅率,公司則課7%、9%不等的稅率,換句話說愈早回台申報的適用稅率就愈低,資金後續若再投資於政府鼓勵推動的產業,稅率還能再減半。
雖然草案的稅率較低,但所有境外資金都會納入計算,據估算政府還能增加1000億元的稅收,未來稅務居民增加也能擴大稅基,並非完全讓利給台商。
財政部沒有修法意願,雙方溝通不斷鬼打牆
除此之外,擔心會重蹈2009年大幅調降遺贈稅稅率造成資金炒房,草案也規定資金3年內不得投入房地產,看似各個面向周延顧及。不過據了解,法案即將排入程序委員會,但事主之一的財政部還有異議,雙方私下溝通多次仍不斷「鬼打牆」,相關部會官員私底下也透露「搞不懂財政部的考量」。
余宛如及劉世芳16日特別召開了一場記者會呼籲財政部不要再擋,把資金拒於門外。然而,財政部在會中仍沒有要放手的態度,希望在現行法規下繼續做,次長蘇建榮指出,目前碰到的問題只是在所得認定,為了讓台商順利回台投資,財政部會思考如何簡化稅務行政,在舉證方面給予協助。
負壓排風扇適用範圍:
1、適用於高溫或有異味的車間:如熱處理廠、鑄件廠、塑料廠、鋁型材廠、製鞋廠、皮件廠、電鍍廠、印染廠、各種化工廠。
2、適用於勞動密集型企業:如服裝廠,各類裝配車間,網吧。
3、園藝溫室大棚通風降溫、畜牧場降溫。
4、特別適用於需要降溫又需要一定濕度的場所。如棉紡廠、毛紡廠、麻紡廠、織布廠、化纖廠、經編廠、加彈廠、針織廠、絲織廠、襪廠等各類紡織廠。
5、適用於倉儲物流領域。
「你要台商自己舉證對他們來說並不公平,大家都知道非所得可以不用課稅,但為什麼錢就是回不來?」劉世芳對於這樣的回答很不滿,她認為,對台商來說早期沒有特別記帳或留存單據的習慣,所以很難去舉證,也因此立委才要提案疏通,台商有多出來的資金願意回台就是好事,「還要一直說想辦法的話,這件事就是拖著而已。」
經濟部、國發會盼資金回流,最後得要行政院出馬?
其實在實務上,台商的資金到底是屬於「本金」還是「資本利得」難以判斷,最後往往會被視為資本利得,也就是得面臨到相對較不利的稅負成本,對許多台商來說並不划算,也負壓排風扇影響了回台投資意願。
「我們在實務上看到,香港和新加坡的金融機構一直在教他們(台商)如何成為稅務居民,一旦他們塵埃落定後,以後要再回來台灣就很困難,」資誠稅務法律服務營運長許祺昌憂心地說。更甚者,資金不回台,往後延伸出來的財管業務也都被這兩地的金融機構給賺走,瑞銀台灣區財管副董事長劉瑞霖特地出席聲援草案。
列席的經濟部投資處處長張銘斌也說,所謂所得、非所得判定問題,解決的方式也很多,像是綜所稅中的一般扣除額有標準扣除額和列舉扣除額這樣的概念,對舉證不易的資金來說,從有意願回台的案源中算出一個平均稅率適用,能夠舉證的資金就自行舉證,對台商、財政部都好計算。
站在總體經濟及產業發展立場,各界期盼資金能夠回流,也替財政部集思廣益當中,但主管機關財政部若不放行,草案也過不了關,雙方僵持不下,要有結論恐怕得需要行政院再來出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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